仿制药作为提高药物可及性与可负担性的一类药物,2012年以前,注册审评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当时仿制药申请积压严重,从申报到获批需要3~5年的时间。 美国国会于2012年颁布了仿制药使用者费用修正案(Generic Drug User Fee Amendments, GDUFA),该法律要求制药行业支付一定的用户费用,以补充仿制药申请的审评以及现场检查的费用,减少仿制药申请积压,缩短审评时间,增加基于风险的现场检查等,其目的是加快公众获得安全有效的仿制药,并降低行业成本。 GDUFA必须每五年重授权一次,于2017年更(GDUFA II),于2022年更(GDUFA III); 目前收费种类分为以下四种:ANDA审评费、DMF审评费,在审评时一次性缴纳;项目费(Program fee)、设施费(Facility fee),是上市后每年缴纳一次。欧盟eCTD注册外包相关技术支持。安徽中国eCTD
eCTD生命周期管理与变更提交:欧盟要求eCTD申报资料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包括提交、补充申请及实质性变更。例如,增成员国需提交“附加成员国序列”,审评时间约52-83天;重大变更(如生产工艺调整)需创建序列并通过CTIS平台更模块3和模块1的GMP证明。技术验证工具(如EDQM推荐的检查软件)需在每次提交前运行,确保XML骨架文件与PDF书签层级符合规范。此外,电子签章需符合《欧盟电子签名法》,并在模块1中明确标注法律效力。欧洲通用提交门户(Common European Submission Portal,CESP)是欧盟及成员国药品监管机构间用于电子化提交申报资料的重要平台。以下是关于CESP的详细介绍: CESP是由欧盟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网络(HMA)合作开发的在线交付系统,旨在为药品注册申请者、利益相关方和监管机构之间提供统一、安全的电子提交通道。其设计初衷是简化跨国申报流程,允许通过单一门户向多个欧洲国家的药监部门同时提交申请,避免了重复操作。吴江区化学药品eCTD供应商eCTD注册外包相关技术支持。
PDF工具箱 批量处理与格式修复 支持PDF合并、拆分、提取页面、旋转页面等操作,可批量修复字体未嵌入、超链接错误等问题,确保文件符合药品注册法规要求。 智能书签与超链接管理 提供书签导入/导出、超链接自动生成(支持关键字搜索定位链接)、题注超链接拖拽式编辑等功能,简化复杂文档的导航设计。 文档转换与OCR识别 支持Word转PDF(自动生成书签、嵌入字体),以及PDF与Word、Excel等格式互转,集成OCR功能用于扫描件文字识别。 合规性验证 自动验证PDF的页面布局、页码连续性、空白页、目录层级等属性,并定位具体错误位置,减少人工检查成本。 安全与协作功能 支持文档加密、数字签名、云端同步及多设备共享,满足企业级文件安全管理需求。
澳大利亚的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注册申报体系是澳大利亚y药品商品管理局(TGA)推动药品审评现代化的重要举措。eCTD作为国际通行的电子化注册申报标准,通过结构化数据格式(如XML)整合了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技术文档,实现了从传统纸质递交向数字化流程的转型。根据TGA要求,eCTD需遵循通用技术文档(CTD)框架,分为五个模块:模块1包含澳洲特定的行政信息(如产品说明书草案和GMP证明);模块2为质量、非临床及临床研究的综述与总结;模块3至模块5则分别涵盖药学、非临床和临床的详细数据。澳大利亚自2024年起加速推进eCTD实施,要求创新药注册申报优先采用该格式,以提升审评效率并支持全球同步申报。 申报流程上,企业需通过TGA指定的电子提交门户(如eSubmission Gateway)上传eCTD序列,并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同步提交纸质版模块1-5资料。美国注册邓白氏号申请相关技术支持。
美国eCTD验证采用三级分类:“错误”(必须修正)、“警告”(建议修正)、“提示信息”(参考)。例如,PDF文件版本不符或加密保护属于“错误”,而书签路径非相对性则可能列为“警告”。验证失败将直接导致退审,企业需通过LORENZ Validator等工具预检,确保提交前合规。 技术验证点 验证涵盖XML结构合规性、文件命名规则、生命周期管理(如序列号连续性)及PDF属性(如字体嵌入、可搜索性)。临床试验数据需额外满足CDISC标准,包括SDTM和ADaM数据集的结构验证加拿大eCTD验证标准相关技术支持。浙江生物制品eCTD发布系统
澳大利亚的eCTD申报相关技术支持。安徽中国eCTD
2015年发布《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提出药监五大目标,将eCTD纳入国家药监数字化战略。2017年,中国加入ICH(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成为全球第八个监管机构成员,加速与国际标准接轨。2018年,国家药监局(NMPA)完成eCTD文档管理系统招标,由上海宝信与德国LORENZ合作搭建技术平台,标志着技术基础设施的落地。 规范制定与试点阶段(2019-2023年) 2019-2020年,CDE(药品审评中心)发布《eCTD技术规范》《验证标准》等征求意见稿,并组织两轮企业测试。2021年,NMPA明确化学药1类、5.1类及生物制品1类上市申请适用eCTD。2022年实施电子申报(非eCTD格式),2023年取消纸质资料提交,为eCTD铺开奠定基础。 实施与扩展阶段(2024-2025年) 2024年3月更电子申报技术要求,7月启动网络传输试点。2025年1月27日,NMPA将eCTD适用范围扩大至化药1-5类临床试验及上市申请、生物制品1-3类全流程,覆盖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实现与国际主流申报模式同步。安徽中国eC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