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的方式取热,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规定:“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取水的,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取水许可申请,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方式取热,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咨询内容企业未取得取水许可便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水务部门已将井口封闭,并依据《水法》第六十九条对企业做出罚款,企业是否还应补缴水资源费。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能合理确定生态补水方案,促进生态系统恢复。凉山养殖水资源论证设计
我是一名基础水资源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发现有个别取水户存在违法取水行为,但是取水量较少,*有一千立方米每年。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完成了取水许可发证。是否还需要处二万元以上罚款?我想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中涉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句话的三个行为是并列可选择的,还是同时都要执行的?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以制止对公共利益的进一步侵害或者减轻其侵害程度。在采取上述两项行政处理措施的同时,还应当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水资源禀赋、气象水文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地域差异很大,不少地方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和其他规定。水源水资源论证技术咨询旅游景区开发进行水资源论证,能合理规划用水,保护景区水环境,提升旅游品质。
增加投入,逐步建立地方财政、用水户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及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建设三项费用中安排节水资金。企业特别是高耗水企业要增加节水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符合**条件,具有偿还能力的节水项目,银行应优先安排**,各级**对农业节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贴息。应根据“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节水基金,实行节水补助金制度,用于支持节约用水技术改造管理以及补助对节水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用水户,并充分利用资本区场和**节水投入机制,建立节水投入多元化体系。建立全县性的节水科技发展基金,用于支持节水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工作。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内陆盆地平原区……,基本监测站布设密度4~10眼/103km2”和“宜从经常使用的民井、生产井以及泉流量基本监测站中选择布设水质基本监测站”。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规定“地下水监测采样点布设:本底井,一眼,宜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距填埋堆体边界30m-50m处。污染扩散井,两眼,宜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距填埋堆体边界30m-50m处。污染监视井,两眼,宜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距填埋堆体边界30m处一眼、50m处一眼”。(续下)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水资源论证中的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需包含禁采区划定与替代水源保障。
法律依据根据《水法》2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2021年5月出台的《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17条,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开展水资源论证,并将节水评价作为重要内容。2010年,水利部发文要求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并提出了技术要求。2020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2019年水利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2020年河北省水利厅印发了《河北省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规划水资源论证中节水评价提出了较具体的技术要求。近年来,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展作为各地**严格水资源制度的考核打分内容。规划论证试点阶段正逐步转为规范实施阶段。矿山开采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能减少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雅安水厂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
水资源论证应建立流域上下游用水协调机制,明确生态补偿标准与方式。凉山养殖水资源论证设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湖泊的指定河段限额以上的取水;(二)国际跨界河流的指定河段和国际边界河流限额以上的取水;(三)省际边界河流、湖泊限额以上的取水;(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取水;(五)由***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六)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内的取水。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针对您提出的取水口和水厂生产场区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内的情况,该水厂应依据上述规定,向具有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取水申请,具体事宜可向取水口所在地水利部门咨询。凉山养殖水资源论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