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集团公司有两个取水证,一个是集团的900万m3/a,一个是旗下北方铜业分公司140万m3/a。140万m3取水证办下来之前一直是集团各分子单位共用一个取水证,但北方铜业分公司为我集团主要取用水单位。由于北方铜业分公司即将上市且集团取水证(900万m3)今年12月到期,我公司欲置换水量,置换后集团为140万m3,北方铜业900万m3。请问此项工作该如何操作。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您来函反映的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取水权调整,系集团内部取水权关系调整。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放管服**精神,如该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取水水源、取水工程和用水退水情况未发生变化,建议按照取水许可变更事项有关规定办理。该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应当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交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变更事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说明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退(排)水情况等变化情况。原经取水审批机关审查同意,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如该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取水水源、取水工程和用水退水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水资源论证是项目开发前关键环节,能科学评估区域用水需求,保障水资源合理利用。广安厂房水资源论证
在溪流上拦坝定时放水经营漂流,水资源管理要怎么进行管理,进行水资源论证吗,要办证吗,办了水资源费怎么收,属源头保护区可以批吗?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应当包括河道内取用水。在河道上拦坝蓄水,利用放水产生的水量从事漂流经营活动,属于河道内取用水行为,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相关建设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属于源头保护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有关事宜,应按照源头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广安水库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医院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可保障医疗用水安全可靠,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节水制度建设1、加强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建设加强节水工作领导,大力推进节水首先应按规划纲要要求,制订出具有全局性、阶段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并且上下协调平衡的节水发展规划;其次是必须坚持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促进和保障规划纲要的实施。节水规划、计划规定应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行职责分工,强化职能,明确节水工作。应重点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进行监督和考核,将节水措施落在实处。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县加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多套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建立节水型用水标准化体系,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两套节水的指标体系,一套是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体系,明确各行业、部门可使用的水资源量;一套是水资源的微观定额指标体系,规定社会产品或工作量的单位用水量,从而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个步骤都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符,建成节水型社会。
一、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第二十五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如果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未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从提高便民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建议审批单位应受理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仍未提出申请,你单位可以注销其取水许可证。二、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延续取水申请书;(二)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论证应建立水资源-人口-经济协同发展模型,预测未来用水需求。
什么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国家以及当地水利水电发展规划、水功能区管理要求,采用水文比拟法对已有的数据进行年径流计算、设计径流月分配等,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与退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2、为什么要进行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5号令)第二条明确指出: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应建立流域尺度的水量水质联合模拟系统,支撑综合决策。雅安水源水资源论证评估
水资源论证应构建水资源承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实时预警与调控。广安厂房水资源论证
您好!请问国际河流是具体怎么界定的?国际河流的一级、二级、三级支流算国际河流范畴吗?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按照传统定义,凡流经或分隔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统称为国际河流(或跨界河流),它包括涉及不同国家同一水道中相互关联的河流、湖泊、含水层、冰川、蓄水池和运河。但各国、国际组织、有关学术界对于超越一国边界的淡水的表述多种多样,主要有:国际水道、国际流域、国际淡水、国际湖泊、国际非海洋水域、跨国河流、越境水、跨界水道、跨界水体、跨界水域、跨界地下水、跨界含水层、边界河流、边界水、共享河流、共享水道、共享水资源等等。这些表述大多是对某些具体的河流湖泊或水体在条约、文件文本中的描述,没有正确错误之分。根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签署的有关条约,“国际河流”是指位于或穿过两国国界线的河流。对于国际河流的一、二、三级支流是否纳入国际河流范畴,由于不同河流自然情况差异很大,暂无统一规定,一般根据两国之间的有关协议、文件和协商共识、国内管理需要和具体事件而定。广安厂房水资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