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问题1、地铁等地下工程疏干排水属不属于临时性应急取(排)水工程?问题2、“临时应急取(排)水工程”如何划定?问题3、疏干排水需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问题4、如果是在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前提下,排水区域却又属于地下水禁采区,这种矛盾情况应该如何解决?问题比较多,请老师见谅,谢谢老师解答。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临时性应急取(排)水工程的问题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一是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水资源论证中的海水淡化利用规划,需明确技术路线与成本效益分析。遂宁厂区水资源论证
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号),涉及水资源论证时按水资源论证表管理的建设项目,可不开展节水评价。咨询内容我想请教一下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关于核查登记对象为管径20CM以上的,这个20CM具体指什么?是井径还是抽水管?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对规模以上的(管径20cm以上)进行核查登记”的管径20cm是指机电取水井的井管的内径。德阳垃圾发电厂水资源论证设计水资源论证应构建水资源承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实时预警与调控。
水利部颁布的《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取水量、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您所咨询的热电厂新打井且取水量、取水地点已发生变化,需按取水总规模,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具体审批权限按热电厂所在省区人民**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是在修订行业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的基础上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国家标准。因此,从两项标准的关系来讲,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替代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由于国家标准编写要求所限,无法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中说明替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有关信息。水利部目前正在开展标准体系修订工作,结合此项工作将分批废止失效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应在废止标准之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据2002年3月24日水利部与国家发改委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中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体育场馆建设开展水资源论证,能满足赛事和日常用水需求,提升场馆运营水平。
城乡供水中具有固定取水设备的应急备用水源,不论其是否进行运行维护、基本不取水或可能少量取水,均视为一般取水工程(设施),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根据上述条例规定,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但应及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水资源论证中的节水潜力评估,应涵盖技术节水、管理节水、结构节水多维度。甘孜环保发电厂水资源论证收费
高校校区扩建开展水资源论证,可科学规划用水系统,满足师生教学和生活需求。遂宁厂区水资源论证
咨询内容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的方式取热,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规定:“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取水的,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取水许可申请,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方式取热,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咨询内容企业未取得取水许可便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水务部门已将井口封闭,并依据《水法》第六十九条对企业做出罚款,企业是否还应补缴水资源费。遂宁厂区水资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