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水源论证:(1)在分析取水水源前,尽量明确拟建取水口上下游已建的取水口,此数据可从取用水专项整治系统中导出,便于进行来水量分析及取退水影响分析。(2)取水水源分析审查必须要明确取水水源的必要性,通过对附近自来水、水水库水、其他河流供水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明确项目取水水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审查项目取水水量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定额指标的要求。(4)审查用水保证率下水源的可供水量是否能够满足取水的需要,并明确取水水质是否满足需要,因此需提前建议业主进行水源的水质检测。对于设有退水口的项目,还需进行退水水质检测。其次。全球水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会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变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规定: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工作,水利部于2014年完成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近期,水利部正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有效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在全国各地迅速推进,而且在论证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了较大的提高,规划水资源论证越来越受到重视,也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通过近几年工作的稳步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初步建立,政策法规、行政管理、技术规范和队伍建设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会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费用是怎么核算的?
规划水资源论证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把水资源条件作为制定相关规划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挥水资源论证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关口作用,能够保证规划布局、发展规模与当地水资源禀赋条件、水资源管理要求相适应,实现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生态敏感区域,严格限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规模和城市盲目扩张,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对水资源条件不具备,可能对水资源水生态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或者不符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要求的规划,应当进行调整。规划水资源论证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约束引导作用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
对论证范围内水功能区现状年水质进行评价,并按照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开展达标评价;根据水功能区现状水质评价成果,统计现状年已达标水功能区和未达标水功能区,识别主要超标因子并计算超标倍数。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在现状水质(或营养状态)评价的基础上,对水功能区进行达标评价。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参照水功能区管理目标(水质目标或营养状态目标)进行,水质类别(或营养状态)符合或优于该目标的为达标,劣于该目标的为不达标。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工作应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特点,重点对工业用水大户等取水进行分析论证。
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中,经常遇到要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有其复杂性,如果考虑境内地表水可利用水量,得出的结果往往偏离实际情况,容易引起误导。参照流域水系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定义,不妨定义区域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统筹考虑区域内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在协调区域内与区域外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本区域—次性利用的大水量(不包括本区域回归水重复利用量)。初步分析,区域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应分析计算4个部分可利用水量,即境内地表水可利用水量、过境河流可利用水量,调入境内水资源量、境内调出水资源量。在建设项目中进行水资源论证显得尤为重要。会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
规划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只设甲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设甲、乙两个级别。会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
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报告书编制实际收费,可以在由本核算方法计算所得的数额上下浮动,但上下浮动范围不应超过15%。会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