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是指对建设项目取水水量、水资源条件、地下水超采情况、取水水源选择等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以提高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水平。取水水量合理性分析包括确定取水水源和取水方案两个阶段。在确定取水水源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各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结合当地水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用水需求,对不同区域的水量进行计算和对比分析,论证确定合理的取水水源。在选择取水方案阶段,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地下水超采状况以及各流域或区域的用水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关系及各流域或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对建设项目取水方案进行合理性分析。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单位应根据项目取水情况,从水资源论证中选择zhuan家组成zhuan家审查组。红河农田灌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地表水资源量是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用河川径流量表示,分析时还要考虑过境水资源量(过境水资源量即论证范围上游断面的入境水资源量),海出入境水量计算应选取河流入海口或评价区边界附近的水文站根据实测径流资料采用不同方法换算为入海断面或出入境断面的逐年水量,并分析其年际变化趋势。以论证范围上游断面为控制断面估算入境水量的方法主要包括:有控制站的采用控制站法根据面积比放大到边界推求;集水面积小而分散,又无控制站的,用间接法估算,视实际情况采用等值线法、相似站面积比法等方法,具体可参考《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红河农田灌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包括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两种!
可根据地区的不同地形调整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内容。平原区应分别进行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计算,并应进行总补给量与总排泄量的平衡分析。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且不发生因地采地下水而造成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水环境问题和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允许从含水层中取出的大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应小于相应范围内地下水总补给量。平原区深层承压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般很差,不具有持续开发利用意义。需要开发利用深层地下水的地区,应查明开采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层位、单位出水量等水文地质特征,确定出限定水头下降值条件下的允许开采量。山丘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可只进行排泄量计算。山丘区地下水排泄量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泉水出流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河床潜流量、潜水蒸发量和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即为地下水资源量。
取水水源论证:(1)在分析取水水源前,尽量明确拟建取水口上下游已建的取水口,此数据可从取用水专项整治系统中导出,便于进行来水量分析及取退水影响分析。(2)取水水源分析审查必须要明确取水水源的必要性,通过对附近自来水、水水库水、其他河流供水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明确项目取水水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审查项目取水水量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定额指标的要求。(4)审查用水保证率下水源的可供水量是否能够满足取水的需要,并明确取水水质是否满足需要,因此需提前建议业主进行水源的水质检测。对于设有退水口的项目,还需进行退水水质检测。地球上只有2.5%的是淡水。其中约69%被冰雪覆盖0.3%存在于湖泊和河流中。而这些水源又常常集中于某些地区。
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定义为:「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协调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次性利用的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重复利用量)。」细则同时指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应按流域水系进行分析计算。大江大河及其支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采用倒扣计算法,即从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中扣除非汛期河道内小生态环境用水量和生产用水量,以及汛期难于控制利用的洪水量。对独流入海及长江、珠江上游部分支流,通过对现有工程和规划工程供水能力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分析,估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中,经常遇到要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有其复杂性,如果考虑境内地表水可利用水量,得出的结果往往偏离实际情况,容易引起误导。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资源管理措施。保障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健康。红河农田灌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红河农田灌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功能区划和水质监测资料。收集全国、流域、省区的水功能区划成果,查明论证范围内的主要水功能区和水质管理要求;收集近几年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和浓度、历年变化情况等,为现状水质评价提供基础。水资源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的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分水方案(分水协议)的要求及执行情况等。其他资料。主要指区域其他同层级规划的情况,包括其他同层级规划范围、规划内容、规划用水情况、规划实施情况等方面。红河农田灌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