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绿岛”建设效益明显。首先,是经济效益。全省筛选确定的“绿岛”项目,惠及中小市场主体超过5万家,经初步估算,可节约治污成本超过30亿元。其次,是环境效益。据测算,全省已建成的126个“绿岛”项目,可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8050吨、氨氮499吨、总磷157吨、颗粒物836吨、挥发性有机物1206吨,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达到13.5万吨,有力推动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降低。再次,是管理效益。由于“绿岛”变分散治理为集中治污,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对象变管“多个”为管“一个”,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效果也明显提升。绿岛模式注重城市规划和建设对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福建双碳绿岛模式运营
据介绍,江苏省是全国头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绿岛”的省份,这一举动也彻底打响了“绿岛”品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积极地引导市场实体去建设共享型的环保设施,在各地市涌现一批先进典型经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陈善莉介绍,经过三年来的建设,截至目前,江苏省已建成154个绿岛项目,惠及中小微市场主体超过3万家,推动了“一升一减一降”,即排放达标率上升、污染负荷削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降低。资源化绿岛模式参股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所副所长、研究员宁淼在会议中指出:“对于VOCs综合治理类项目,每年大气专项资金都有大量的支持,其中‘绿岛’项目是非常主要的重点支持方向。”她介绍,据统计,针对狭义“绿岛”项目(不涵盖农业、餐饮油烟等类型),当前,全国省份累计完成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这3种类型的“绿岛”项目共144个。具体到新建相关项目的支持额度,她表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支持额度达30%;VOCs源头治理支持生产线改造的20%;新建集中喷涂中心的末端治理设施是支持50%,生产设备支持20%,但需要说明替代企业的一个情况,意味着集中涂装同时不能保留原来分散的喷涂,项目要实现相对较大的减排量。
以前,园区企业采用各自建设、分别治污的方式,分散了治污力量。“绿岛”模式则鼓励引导工艺相似、产污类似、位置相近的小微企业,通过组团共建共用、牵头企业代建租用、第三方自建公用等形式共享生产工段或治理设施。“绿岛”模式还鼓励建设酸洗、熔化、涂装等共享车间、合理布局表面处理等涉水工段企业集中服务点、建设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污水集中预处理“绿岛”示范项目、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绿岛”项目,完善区内小微企业危废统一收集、暂存和运输体系。绿岛模式提倡城市低碳出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打通中小企业污染治理的“较难点”江苏经济总量较大、产业门类较全、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拥有大量中小企业,总数已超300万个。这些中小企业是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产业体系的组成要件,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活力细胞,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面对愈发严格的环保标准,以及大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与环境需求,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的环保挑战日益严峻。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培养了一批具有环保意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福建双碳绿岛模式运营
绿岛模式注重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福建双碳绿岛模式运营
优化管理手段,落实“全流程式”数智监管,源头减量,精确使用管控。定期监测活性炭填装量、排污强度等有表示性的样本企业,判定活性炭是否失效,对达到设计使用寿命但仍未失效的活性炭适当延长更换时间,优化运行维护方案,有效控制运行成本。县内39家企业通过监测评估,年换炭次数从4次减少为3次,活性炭用量减少80.7吨,预计为企业节省处置费用68.62万元。末端管控,加强再生利用。再生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及路径,通过废炭集中收处、再生利用方式,努力消除以往危险废物点对点运输问题。同时再生中心依靠先进的活性炭再生技术,推进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保障活性炭更换服务同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有效提升服务水平。福建双碳绿岛模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