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三)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五条核发机关应当对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延续的,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延续许可决定,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同时收回原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一)超越法定职权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二)违反法定程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三)核发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六)依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污染物的。。22. 排污许可已经备案审核。绍兴垃圾处理厂排污许可申报哪家好
或者经限期治理仍然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标准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确定关闭、停产、淘汰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者建设项目试运行期满,经验收合格的,核发排污许可证。2、应提供的资料:(6个方面)①统一格式的、填好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要盖排污单位公章;②乡镇环保站的书面审核意见;③排污登记证或临时排污登记证副本;④环保达标验收表及验收纪要;⑤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⑥标明排污口(筒)名称、编号、数量和种类的书面资料。3、程序:申报分初审和审定核发,县级环保部门初审,审定核发具体权限的划定,市重点企业市审定核发,省局审批的企业需上报省局,一般企业由县局审定核发。排污许可种类和有效期编辑种类、有效期:排污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为排污许可证;另一种为临时排污许可证。前面在谈到申领许可证的条件的时候,已经提到审批手续完善、环保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排污筒(口)规范,已通过达标验收的排污单位,领到的是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是三年,如果是审批后,批准试生产的企业或者是限期治理期间的企业,领到的是临时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使用期限是3个月至1年,不得超过一年。那么要特别强调的是。绍兴垃圾处理厂排污许可申报哪家好6.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地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余的排污许可证原则上由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第八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环境保护部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上,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国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执法、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第二章?排污许可证内容第九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载明基本信息、许可事项、管理要求等信息。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2、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简化管理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要求。?核发机关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3、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水体[2016]186号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31. 排污许可已经备案延期。
第十条下列许可事项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可只包括(一)以及(二)中的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核发机关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为此享受国家或地方优惠政策的,应当将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在副本中载明。地方人民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有特别要求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第十一条下列环境管理要求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二)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要求。(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信息公开要求。(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10.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绍兴垃圾处理厂排污许可申报哪家好
12.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和评估。绍兴垃圾处理厂排污许可申报哪家好
三)法律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第二十九条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第三十条禁止涂改、伪造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不得收取费用。第四章?实施与监管第三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等。(三)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绍兴垃圾处理厂排污许可申报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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