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6年,初中、高中3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四)加强式样设计。各地各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
在当今教育环境中,校服不仅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更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应运而生,旨在重塑校服管理的全新风貌。该平台集校服选用、采购、征订、备案、评价于一体,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的校服管理体系。通过平台,学校可以轻松管理校服信息,家长也能实时查看校服状态,确保每一套校服从设计到穿着的每一个环节都透明、可追溯。我们致力于让校服成为连接家校、传递校园文化的桥梁,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与成长。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四川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部等部门联合文件: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如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等文件,为校服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和要求。这些文件强调了校服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了规范校服采购秩序、提高校服品质、保障学生安全等目标,并明确了校服管理的各项基本原则和措施。四川中小学校服软件定制校服管理新篇章,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智能化操作,让校服管理更智能,更贴心,更专业,更便捷。
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人员数应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9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以上5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二)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招标人,参与评审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三)“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模式。可选取前述两种模式中任一种流程来确定供货企业。(四)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按照流程确定本校校服款式后,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相关标准、款式制作和销售校服。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六、公示校服选购结果评选结束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桂教规范〔202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质,推进清廉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中小学展、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加强校服规范化管理,是落实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自治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由我厅基础教育处牵头,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负责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订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落实要求,加快攻坚,多措并举。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校服管理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这些文件在遵循国家层面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对校服管理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和措施。例如,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备函》〔2023〕2号)、安徽省、四川省等地均发布了相关的校服管理文件,对校服的生产、采购、检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建设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可以更好的落实相关政策法规。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为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让校服成为校园文化的使者,传递正能量,助力学生成长!浙江学校校服信息管理平台
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让校服成为校园文化的使者,传递正能量,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四川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精神,持续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推进、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进校园,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开展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付费购买校服且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的地区,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据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专款,严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要将校服代收费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校服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 四川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6年,初中、高中3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四)加强式样设计。各地各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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