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急照明中s的意思是,备用的意思急照明电源是当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需要的较低亮度的状态,即正常照明电源电压降为额定电压60%以下时,转换到应急照明电源供电。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备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疏散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5s。应急照明电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柴油发电机组。来自电力网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蓄电池组: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组合供电方式。人防工程应急照明:安全,更安心。吴忠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要消防功能就是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提供基本的照度条件和正确的疏散引导信息,在设备用房内是否需要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要依据由大型设备摆放形成的疏散通道的结构形式确定,如果设备的摆放位置不影响人员对疏散出口标志灯的识别,可不设置方向标志灯;如果影响人员对疏散出口标志灯的识别,应在相应位置(疏散通道的转角处、交叉处、超过灯具设置半径的疏散通道)增设方向标志灯。《技术标准》3.2.5条明确规定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办公大厅的疏散通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该类场所的疏散门上方应设置出口标志灯,同时需要根据办公大厅的面积及人员对出口标志灯的识别情况,在相应位置增设方向标志灯。 吴忠应急照明人性化设计,让生活更贴心。
第5.1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第5.2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第5.3条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用电池必须的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小于4年,或全充、放电循环次数不小于400次。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第5.1.2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的应急工作时间。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节录:第24.7.2条下列部位须设置火灾时的备用照明:(1)疏散楼梯(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2)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发电机房、UPS室和蓄电池室等)、配电室、消费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
当今社会,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逃生标志是包括建筑消防在内的诸多领域普遍采用的应对火灾,地震,断电等突发事件的重要安全保障措施。应急照明技术作为照明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推动工业生产安全、家庭社区安全的主要技术之一。因此,世界各国对此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应急照明的安全技术标准来规范应急照明灯具及其他相关产品。应急照明的定义应急照明是指当遭遇火灾,地震,袭击,等意外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者展开灭火等救援行动所需而使用的照明技术照亮生活,应急照明的魅力。
(1)疏散照明。疏散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即标志出口位置的“出口标示灯”和引导指向出口的“指向标示灯”及用于满足疏散通道照明要求的“疏散照明灯”。通常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正常时,蓄电池处于充电状态。当正常电源断电后,灯具本身进行电源切换,由蓄电池供电,此种灯通常采用三线制配电。疏散照明灯的布置,有的采用灯具,正常时不点燃,火灾或事故时点燃。这样布置无论灯具占不占正常灯位,都使得灯具布置较为凌乱。有的选用与所在场所一致灯具,此灯占居正常灯位。这样就带来了控制的问题,必须保证正常时和非正常时均能点燃,对此,设计时是必须予以考虑的。根据经验,走廊的疏散灯可以隔灯布置应急灯,不再另设应急照明灯,这样既可满足正常时的照明标准,也可达到事故时的照明要求。对于档次较高的建筑内的走廊可全部按疏散照明要求设计。对营业厅的疏散照明,面积较大的营业厅,不仅需在安全出口设置安全指示,还应在营业厅内设置事故照明。在设计时采用在营业厅内设有正常照明配电箱和事故照明配电箱。事故照明箱既可为双电源自动切换,也可采用蓄电池维持继续照明。正常照明的灯具为二线配电.事故照明箱的灯具为三线配电。应急照明灯:不仅照亮你,更保护你。吴忠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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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吴忠应急照明